|
成都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具体如下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全省统一安排,定于2023年9月18日10:00—10:15,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、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,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。(一)预先警报:10时00分开始试鸣,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,时长3分钟;(二)空袭警报:10时06分开始试鸣,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,时长3分钟;(三)解除警报:10时12分开始试鸣,连续鸣响3分钟。防空警报试鸣期间,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,保持正常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转载声明:本文转载自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《勿忘国耻,警钟长鸣 | 9月18日10时,成都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》[阅读原文]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