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中筹资时间
2022年9月1日—2022年12月25日
(注: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、医保年末停机结算时间。)
参保流程
一、具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
具有有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,可直接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。
二、不具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
不具有有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,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,再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。 医疗待遇有效期
一、集中筹资期内参保
待遇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—2023年12月31日(大一新生的医疗待遇有效期为2022年9月1日—2023年12月31日)。
二、集中筹资期外参保
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,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。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,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(不含第90天),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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