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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“8.25”疫情发生以来,彭州市市场监管理局多措并举,全面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,筑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屏障。 1严格四类药物实名登记
及时发出《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关键环节监管的通知》,要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《成都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工作指南》,进行“一扫二登三查”(扫场所码;登“四类及感冒药品”、风险人员;查验健康码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),严格对“四类药物”购买人进行实名登记,并及时上传药品登记系统。
自8.25疫情发生以来,共登记四类药物购买信息30626条,均推送至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。 02持续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
自8月25日以来,共检查零售药店797家次,责令92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进行整改,10家停业整顿。
03依托彭州市智慧监管系统,提升监管效能在药店进店查验岗处安装智慧监管摄像头,药店“一扫二登三查”情况将实时上传至彭州市市场监管局监管后台。目前,天彭街道和致和街道辖区内的271家药店已完成智慧监管摄像头的安装。04提前制定药品保供应急方
为满足人民群众用药基本需求,经综合评估我市零售药店数量、药品经营种类、配送及服务保障能力等,拟定120家药店作为我市应急保供药店。
05做好零售药店“白名单“管
原则居家期间,发放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出入通行证1699份,解决原则居家期间工作人员的通行问题。
下一步,我局将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,按照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,强化零售药店智慧监管平台和线下巡查力度,充分发挥监管作用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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