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别乱花钱 于 2022-11-12 10:54 编辑
在成都取得购房资格可以通过 落户、缴纳社保等方式 那么交个人社保能不能买房呢? 答案是:可以的! 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哦~ 一起来看看详细信息吧 ↓↓↓↓ 01
购房条件
2、非个体工商户的,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。
小贴士:“连续缴纳”是指购房人在购房当月或者前一个月往前推12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。
02
购房区域
如果购房资格在五城区(也就是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)那么可以购房的区域为:
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高新西区、龙泉驿区、新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郫都区、天府新区+三圈层
三圈层:青白江区、简阳市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邛崃市、崇州市、金堂县、新津县、大邑县、蒲江县
也就是说,如果以灵活就业缴纳的个人社保,满足购房条件的话,该购房资格是判定为五城区的购房资格,除了高新南区,都可以买。
除了以上的信息 可能大家对个人社保购房还会有疑惑 我只缴纳医保可以买房吗? 中途补缴影响购房吗? 答案来了 ↓↓↓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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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问答
不可以,购房人提供的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须包含养老保险。 只要你的社保是补缴进去了,社保明细上面正常显示的,那就不影响你的购房资格。 (1)购房人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房,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; (2)在成都市近郊区(市)县(含东部新区、青白江区、新津区)购房,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。
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新都区、郫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龙泉驿区、高新区(含高新南+高新西)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。 东部新区、青白江区、新津区、简阳、都江堰、彭州、邛崃、崇州、金堂、大邑、蒲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