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 全市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、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业包装物,包括用塑料、纸板、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、桶、罐、袋以及地膜、废弃塑料水管、秧杯秧盘等。 (一)农药包装废弃物:农户上交回收点位,补贴农户6元/公斤; (二)废弃农用地膜、遮阳膜(网)、废弃塑料水管、秧杯秧盘等:农户上交回收点位,补贴农户500元/吨。 在全市13个镇(街道)共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66个,农用废弃地膜回收点位5个。 各回收点将根据上述标准对本乡镇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进行回收,回收费用由各回收点对群众据实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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