濛阳街道按照成都市、彭州市关于安全生产问题隐患“大排查、大曝光、大整治”行动部署要求,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,全力确保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,现将街道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定期曝光。今天通报第六期,请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以此为戒,增强安全意识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。 地址:桂桥村2组25号 隐患问题:消防器材被遮挡 隐患照片:
专家解读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(主席令第29号)第28条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
地址:濛江社区濛三北路鲜得乐海鲜 隐患问题: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隐患照片:
《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14号)第三十条 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,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,确保消防安全,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一)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共用走道、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区域,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。 地址:杨湾小区2号50栋4单元 隐患问题:热水器烟道未伸出户外 隐患照片:
专家解读: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》(CJJ 12-2013)第3.1.5 住宅中应预留燃具的安装位置,并应设置专用烟道或在外墙上留有通往室外的孔洞。 第3.3.4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应排至室外,不得排入封闭的建筑物走廊、阳台等部位。
地址:杨湾社区濛三北路37号 隐患问题:经营场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 照片:
专家解读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主席令第88号)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,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 整改后照片:
动火安全提示 “八必须”“八严禁”划重点 安全口诀记心间!
转载声明:本文转载自濛阳街道 《濛阳街道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“大排查、大曝光、大整治”行动(第十三期)》[阅读原文]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