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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实施时间 通告有效期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
受限行车辆一、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不含)以内区域。 二、全天24小时禁止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、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含)以内区域。 三、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,每日7:00至19:30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(G4202)。 四、外地籍货车,每日7:00至21: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不含)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[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不含)以南、剑南大道(含)、天府五街(含)、天府大道中段(含)、天华二路(含)、世纪城南路(含)、世纪城路(含)、世纪城东路(含)、科华南路(含)合围区域]内的所有道路行驶。 五、川A、川G货车,每日7:00至9:00、17:00至19:30禁止在三环路(含)至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不含)之间区域道路行驶。 六、川A、川G货车,每日7:00至21:00,禁止在三环路(不含)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[三环路(不含)、剑南大道(含)、天府五街(含)、天府大道中段(含)、天华二路(含)、世纪城南路(含)、世纪城路(含)、世纪城东路(含)、科华南路(含)合围区域]内的所有道路行驶。 不受限制车辆(一)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。 (二)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。
凭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车辆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燃油、燃气货车,按照《2022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》办理相应类型的货车电子通行码后,允许按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。
01
申领车辆范围(上下滑动查看) 本办法适用于须进入《2022年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规定的燃油、燃气货车禁限区域,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,但暂无成熟新能源货车适配车型的以下货车: (一)混凝土运输车、预拌砂浆运输车,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 (二)冷链运输车,已取得《道路运输证》且在有效期内的冷链运输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局、使用性质为“非营运”的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。 (三)三绿工程车,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商务局。 (四)园林绿化车,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。 (五)城市管理执法、市政作业车,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。 (六)生活垃圾运输车(总质量12吨以下车辆的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20年8月4日及以前),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。 (七)外地籍货车、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川A货车申领货车通行次码,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。
02
电子通行码使用区域取得《2022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》的货车允许按规定时间在以下区域行驶: (一)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含)以内区域。 (二)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[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含)、剑南大道(含)、天府五街(含)、天府大道中段(含)、天华二路(含)、世纪城南路(含)、世纪城路(含)、世纪城东路(含)、科华南路(含)合围区域]内的所有道路。
03
电子通行码有效期(一)国VI货车通行码、国V货车通行码、国IV货车通行码有效期从电子通行码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 (二)货车通行次码当日申领,申领成功之时起当日有效。
04
电子通行码申领费用按照规定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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