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,在全市范围内挖掘、筛选、表彰一批经营独特、服务贴心、商品优质、空间美学、口碑良好的消费业态新场景新产品,丰富多元消费新供给,展现彭州在新消费时代下的商业发展和创新特色,释放消费潜力,促消费提振,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贡献彭州力量。
2023年4月-5月
主办单位:彭州市商务局
支持单位:成都新消费产业生态圈联盟、成都零售商协会
本次评选共设置十大品类分别是:
(一)“好物”:农副特产、食品、文创产品、手工艺品、酒类等;
(二)“好吃”:富有特色的美食、餐饮、小吃等;
(三)“好逛”:具有游览属性的特色街区、园区、文化艺术空间等;
(四)“好住”:具有住宿功能的酒店、民宿等;
(五)“好嗨”:具有时尚、潮流属性的休闲娱乐、体育运动空间、夜间消费场景等;
(六)“好游”:具有游乐观赏属性的公园、小镇、旅游景区等;
(七)“好购”:具有购物功能的特色商业街、购物中心、专卖店、特色小店等;
(八)“好客”:具有会议接待功能的城市会客厅;
(九)“好耍”:具有休闲度假属性的社交中心、亲子空间等;
(十)“好穿”:富有特色的服装服饰、鞋帽等。
参评对象及要求
(一)在彭州市注册、纳税的企业、单位、个体经营者;
(二)彭州消费领域的商贸零售、餐饮类、住宿类、休闲娱乐类、文化手工类、生活服务类等业态;
(三)参评项目、品牌在品质感、独特性、服务水平、口碑度等维度上具有良好的品质保障和社会认知度;
(四)在评选年度至申报截止日内合法经营,无安全事故,无质量事故,无环境污染事故,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无严重失信行为,负责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等。
(一)自愿申报
时间:2023年4月27日-5月7日
具备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参评条件且自愿参评的企业、单位、个体经营者根据经营范围,从十大品类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(同一项目或品牌不能多选),根据《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评选标准》(附件一)准备相关佐证材料,并填写《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评选活动申请表》(附件二),将相关佐证材料和盖章申请表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3308580@qq.com
(二)资格审查
时间:5月8日-5月10日
彭州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通过审核的项目、品牌进入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评选活动入围名单。
(三)大众网络投票
时间:5月11日-5月15日
在“品鉴彭州”微信公众号开展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大众网络投票,邀请广大消费者为支持的参评企业投票。大众网络投票结果作为评选标准中的“口碑度”的重要评分依据。
(四)专家评审
时间:5月16日-5月17日
由相关部门、行业协会、专业机构、媒体代表共同组成专家评审组,专家评审组依据《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评选标准》(附件一)对入围企业进行评审,拟定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名单。
(五)授牌仪式
时间:待定
彭州市商务局举办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授牌仪式 。
附件1、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评选标准
附件2、彭州“消费好集”Top 100评选申请表